随着电子支付、网贷APP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开始使用手机处理资金往来,打借条也不再像以往那样白纸黑字了。那电子借条是否像签字捺印的纸质借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呢?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凭着电子借条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
某互联网金融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APP,注册用户可在自己的好友间自由依法约定和进行借款。原告小林与被告小陆均系某APP平台实名认证注册的会员,他们通过APP平台达成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小林为出借人,被告小陆为借款人,APP运营平台为中介,借款金额5万元,借款协议还约定了其他内容。借款协议经双方在APP中确认后,原告小林按照协议的约定将5万元汇给了被告小陆。但被告小陆于借款到期后未足额还本付息,经催促仍未还款,故原告依法提起诉讼。
经审查后承办法官认为,原告小林通过第三方借贷平台与被告约定借贷事项并向被告交付借款5万元的事实,有原告提交的借款协议、补充协议、转账记录凭证及原告的当庭陈述等证据证实,被告小陆当庭也认可了曾向原告小林借款5万元的事实,故应当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款的事实。后在本院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所欠借款,原告小林在APP上注销了该份电子借条。
法官提醒: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是民事案件中证据的一种类型,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相对于纸质证据而言,电子数据较难保存、数据容易被窜改,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故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电子证据加大审查力度。法院在认定相关事实时,无法单凭一份电子证据就认定相关事实,一般还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或事实比如交易惯例、聊天记录、交付凭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够认定。另外,现在网贷APP种类繁多、良莠不齐,利息及管理费等约定标准过高,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等,所以大家还是要学会甄别,谨慎使用。即使使用网络交付或电子借条时也要注意核实并固定对方的身份、保存好相关电子证据等,涉及大额借款最好还是落实到纸质上。
(吴守花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