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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7

装修公司供材出瑕疵 消保委调停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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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接到一起消费者家庭装修的投诉。消费者邓女士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厨房和卫生间的吊顶材料与合同不一致,与装修公司产生分歧。分会工作人员接到邓女士投诉后,立即联系该装饰公司负责人钱经理。钱经理表示,材料是整包的,不可能在每块吊顶材料上有商标标识。对此,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在材料进场时,应该让业主签字确认,业主没有确认就施工,装修公司的行为存在瑕疵。鉴于目前邓女士家的吊顶已经做好,拆掉重做有难度,经过分会工作人员反复沟通调解,装饰公司同意将吊顶材料合同金额的一半,即5300元退还给消费者邓女士。装修公司当即退款,邓女士对昆山市消保委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昆山消保委就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装修前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做到货比三家,找一家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二是设计图纸阶段,多与设计师沟通,以防装修阶段产生变更,预算难以控制;三是在合同中明确主材和辅材的品牌、规格;四是在材料进场时,必须到场检查是否与合同一致,必要时拍照留证;五是在隐蔽工程施工阶段,要加强检查;六是在项目经理要求签字时,多看多核对;七是在施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相信消费者能够做到以上几点,将会更好地实现预期装修效果。
(高新芬 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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