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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7

公平公正调解电视机维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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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费者鲍先生向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反映,其购买的三星电视机坏了,拿到电器维修点维修时,因商家维修不当,导致电视机报废。鲍先生请求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希望维修点按承诺将电视维修好。
    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同鲍先生取得了联系,安抚鲍先生的情绪,询问纠纷细节,对此事进行进一步了解、核实。原来,鲍先生在得知自己的电视机报废后,曾私下主动与维修点负责人沟通,要求维修点赔偿自己一台新的电视机,但遭到维修点的拒绝。鲍先生索赔无果,于是在平台上发起投诉。
    分局工作人员为全面了解此次纠纷,还原事件全过程,又约谈了维修点负责人。未曾想维修点负责人对此也是大吐苦水:“我们维修点收到鲍先生送来维修的电视机时,该电视机已经损坏严重,我们起初是不愿意受理的,但是当时天寒地冻,不忍心让他白跑一趟,就勉为其难地接过来这个‘烫手山芋’,哪里想到只是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测,这个电视机就彻底报废了,这种‘碰瓷’维修,我们也很冤啊!”分局工作人员在全面了解此次维修纠纷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电视报废已成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修点理应承担责任;但鉴于鲍先生电视机送修时已损坏严重,让维修点赔偿全新电视机的要求也不合理。经过分局工作人员的反复协调,最后经双方协商,维修点同意以旧换新,即原报废电视机折抵一半的费用,鲍先生出另一半的费用,通过维修点换购一台新的电视机。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调解结束后,分局工作人员提醒鲍先生,在购买家电等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同时要注意保留发票、保修卡等材料;维修时也尽量到商家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以便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郭鑫娄 严怡婷 肖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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