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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6-07

二手电脑当新机卖 “退一赔三”没商量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张锋/图
    消费者陶先生于2017年11月9日在某卖场购买戴尔台式电脑一台,价值3050元。近日,电脑发生故障,送到戴尔昆山售后服务部进行维修时,发现这台电脑在南京已有维修记录。当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工作人员介入跟进时又发现:该电脑在2017年5月16日由于主板问题,戴尔维修部更换过主板;2017年5月23日由于CPU反应慢再次保修,更换CPU;2017年6月1日由于电脑重启之后开关机灯黄色常亮,无法开机,售后再次安排主板维修。三次的维修地点均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的戴尔售后服务部。
    就消费者反应的问题,高新区分会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卖场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反映,他们卖场的戴尔电脑是一家南京公司供货的。南京这家公司的处理意见是补偿消费者1000元,所购买的电脑退货!根据先前查证的结果,三次的维修记录都在南京,该公司存在故意将二手电脑作为新电脑售卖给投诉人陶先生的行为。
    分会工作人员约请投诉人陶先生和卖场相关负责人到分会协商。在上述证据面前,卖场承认售卖给陶先生的电脑有瑕疵。由于卖场销售戴尔电脑的经销商已经撤柜。因此对于如何赔偿又有了不同意见。卖场负责人认为,应该由戴尔销售商来赔偿陶先生!对此,分会工作人员认为,专柜是设在卖场内,并且开具的也是卖场的发票,应该由卖场方面先期赔偿投诉人,而后卖场可以向戴尔经销商追索!
    在反复做工作后双方就退一赔三达成一致!陶先生购买的电脑退货,当时是通过银行卡购买的,卖场将3050元以转账方式退款,三倍赔偿金9150元以现金方式支付!2018年5月10日与投诉人确认已赔付到位
    卖场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事,他们将吸取教训,对于租赁卖场柜台的销售商加强品质管控,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陶先生也感慨万千地说,刚开始也只是想退货退款,没有想到能够退一赔三,他衷心感谢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为消费者鼎力维权! (高新芬 肖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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