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份,消费者季先生在苏州丰永暖通有限公司购买一台三菱重工空调,4月底装修结束,使用时发现空调制冷液已经漏完。他向经销商反映问题,经销商认为是空调内机存在问题。厂方也认为是空调内机存在问题,但是此款空调已经不生产了。经过协商,消费者表示,只要把零件更换成新的就可以了,厂方也同意消费者的意见。但是厂方一直拖着没有更换。5月18日,季先生向吴江区12345热线投诉,希望在相关部门帮助下,此问题能够尽快得到解决。
5月19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太湖新城(松陵)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经销商取得联系,根据“谁经销谁负责”的原则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履行退货、退款、更换、重作、修理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销商应该负责为消费者更换新的零件。”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经调解,经销商同意尽快为消费者的空调更换零件,并保证空调正常运营。 (宋建明 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