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8日正式承接食盐监管职能以来,张家港市场监督管理局夯实食盐监管工作基础,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多措并举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与原盐政监管部门的无缝衔接,有效保证全市食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该局按照确保食盐安全及市场稳定的食盐监管工作总要求,制订出台指导食盐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张家港市食盐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计划》,结合食盐消费的时令特点,突出对重点行业、行点区域的监管;与此同时,将食盐监管业务作为系统培训的重点,多次组织监管人员学习国家、省市有关盐业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及《食盐专营办法》等相关法规,使监管人员了解食盐监管要求,增加对食盐监管工作的感性认识。同时,与原盐务局通过结对帮教的形式,即以原盐务局盐政执法人员为骨干、以市场监管人员为补充,采取“一对一”帮教,组建相对专职的盐政执法队伍,使监管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尽快掌握履行食盐监管技能,开展食盐监管。
该局加大市场巡查,将盐业市场监督执法纳入常态化工作,以食盐批发企业、用盐食品企业、农贸市场、零售商店、食品小作坊等为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青草巷综合批发市场、集体食堂的巡查力度。在宣传食盐批发经营有关规定、要求的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目前,已对1家食盐零售网点实施行政处罚,1家食盐批发企业、1家食盐零售网点涉嫌盐业违规经营案件已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该局针对原盐政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文书使用、证据获取等诸多方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从依法行政角度出发,在办案方面明确提出相应要求,努力实现盐政执法案件与其他业务条线“同流程、同文书”,尽量规避行政执法风险,不断提高盐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黄华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