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消费者吕女士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她于2017年11月20日在宝宸健身馆办理一张一年卡(含798元健身私教课2节;390元游泳私教课2节,没有写明使用期限,当时还同意可给她丈夫用;198元身体质量测试,50元水券及3次1个月停卡权利),金额2580元,12月6日开卡使用。2018年7月初,因工作变动,新公司培训(7.10-8.17停卡),考虑到培训结束之后,上班地点变远,来回路上耽误时间过多,没有时间去健身房健身,她打算将卡连同以上课程和水券一起转卖,就去健身房协商此事。健身房先以有效期来推脱,其后发现公司人员失误没有有效期后,就直接拒绝兑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工作人员于7月27日与健身房负责人取得联系,向他通报了消费者诉求,希望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纠纷。健身馆负责人辩称,私教课是有期限的,由于经办人的失误,没有打上有效期,所以导致纠纷发生。他表示,此事可以通过协商,心平和气地妥善解决。对于798元的2节健身私教课和390元的2节游泳私教课,他们可以继续为吕小姐上课,这个没有什么问题;至于以前的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希望双方能够冰释前嫌;该负责人向吕小姐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能够得到吕小姐的谅解。
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将健身房的意见反馈给吕小姐。吕小姐对此结果表示接受,并对消保委表示感谢。
(朱雪梅 晓溪)
张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