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查处1家超市因违法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案件。
今年5月31日,该分局接到张家港市食安办移交的省局食品安全抽检中张家港市某超市销售的“野山椒凤爪”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分局执法人员向该超市送达了“野山椒凤爪”检验不合格报告,该超市对“野山椒凤爪”检验不合格报告结论无异议。随后,该分局展开了立案调查。
经查,该涉案商品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3-21,进购价格为0.9元/袋,销售价格为1.2元/袋,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销售的涉案商品进行抽检时,购买样品100袋,销售金额120元,获利30元。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在该超市发现生产日期(批号)为2018-3-21的“野山椒凤爪”97袋,货值为116.4元。该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没收并依据法律法规查处。
(刘彦庆 潇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