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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13

有电子处方到药店买处方药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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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有慢性病、轻症需要经常购买处方药,但医院排队买药费时又繁琐,去药店购买又必须由医生开出处方。好消息,从2018年7月30起,张家港市零售药店开始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啦!
    什么是处方药?什么是非处方药?为什么处方药需要凭处方销售?为什么处方药不能自行购买?擅自使用处方药的危害有哪些?下面,就来一一普及!
    处方药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可以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因其潜在副作用较大(如会引起耐药性、成瘾性、体内菌群失调等),使用的方法和时间都有特殊要求,若是擅自使用,很可能使用不当,以至于对身体造成危害、最终危及生命。所以,处方药不可自行购买、使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简称OTC)是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大家在购买时仔细查看药品外包装盒上的标识标签,是否有“OTC”字样,如有,即为“非处方药”。
    多年来,零售药店一直限于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这种单一模式。尽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零售药店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监管力度,但部分药店仍然存在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不到位、执行效果欠佳的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苏州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通知》。此次文件中提出一种新型的处方药销售模式——在全市范围内的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采取与医疗机构对接的方式,实行计算机联网并通过信息系统从医疗机构获取电子处方。
    这种新颖、便捷的处方药销售模式,有效解决了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无纸质处方来源的“瓶颈”问题,在用药规范得到保障的同时,也满足群众的购药需求。
    目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正在积极主动地与零售药店(单体药店、零售连锁总部、门店)就“微问诊移动医疗服务平台”、“解决零售药店处方来源及真实性”问题进行沟通、探讨,共同探索移动医疗服务新模式,让移动医疗服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医院”,真正实现“零距离”为百姓服务。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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