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李女士来到张家港市场监管局锦丰分局投诉称,今年6月她在合兴社区某美容店做护理时,店长向其推荐一款美体内衣,介绍说这款内衣能把身上多余的脂肪转移到胸部,穿三个月至少可以提升一个罩杯,还有排除身体毒素、治疗宫寒、改善乳腺增生和纤维瘤等一系列功效。店长声称内衣原价32000一套,考虑到李女士是该店的老顾客可以为其申请“内部价”,打五折后的价格16000元一套。一心想丰胸,但一直找不到办法的李女士很是心动,头脑一热,当场就付了5000定金,并量了尺寸。李女士共花了48000多元购买了三套所谓“私人定制”美体内衣,美容店并赠送其三个疗程的辅助手法按摩。
然而,李女士穿了三个月后,根本没有店家宣传的丰胸、提臀、束腰效果。于是,李女士找到美容店负责人交涉要求退款,店家以内衣属特殊货物除质量外不能退换拒绝退款,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与这家美容店取得联系,要求该店出示李女士所购产品的相关检测合格报告。经核实,这家店铺相关证照齐全,作为内衣,该产品质量并无问题,产品标签中没有提到防病、治病功效;另外也未发现任何对该美体内衣的功效进行文字说明宣传资料。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工作人员认为,美容店工作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对产品的功能涉嫌夸大宣传,导致消费者一时冲动,购买了该产品,美容店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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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经分局工作人员调解,美容店同意一次性退还李女士20000元,并补偿价值10000元的该美容店护理套餐,李女士表示接受。
至此,张家港市场监管局锦丰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高价购买所谓塑身、美体内衣时,应保持警惕,切勿头脑发热,冲动消费。如果商家宣传产品有疗效,属于医疗器械的,应要求经营者出示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复印件,还要仔细看清产品的说明书,不能盲目相信商家口头上的承诺。 (虞扬 小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