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升高,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且呈增长趋势,非法改装、违规停放、使用劣质配件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电瓶车速度过快,不遵守交通规则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电动自行车市场良莠难分形成隐患,使用的社会群体又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目前电动自行车执行的标准为国标GB17761-1999,要求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40公斤;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该标准继续执行到2019年4月14止。从2019年4月15日起,全面执行新的国标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55公斤;必须有脚踏骑行,等等。目前是新旧国标过渡期。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近日,常熟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接市民举报,在常熟碧溪新区某电瓶车店销售的电瓶车时速要超过50码。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电瓶车店,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大,车身自重估计超过60公斤,没有脚踏骑行功能,外观上像是摩托车,估计时速相当快。执法人员对这批电动自行车约10辆,进行了暂扣处理,并送专业机构检测,确认其速度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姚维娅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