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今年以来,苏州市食药监局着力推进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机制建设。2018年6月28日,苏州市检察院驻市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
随后,苏州市各地陆续设立驻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截止2018年11月21日,苏州市十个板块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均已设立,标志着苏州市检察机关驻食药监检察官办公室全覆盖,双方建立长期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为推动苏州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驻食药监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全面履行六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提前介入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的前期分析研判工作,积极提出法律意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为调查取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前开展有关诉前审查,持续跟进案件查办工作。二是指导苏州市各县级检察院驻食药监部门检察官办公室建设工作,协调各县级检察院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就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广泛合作交流,畅通沟通机制,不断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三是对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根据移送工作需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协调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在移送工作中的沟通合作;做好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后的监督工作。四是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检察监督,通过调阅行政执法卷宗等方式,对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五是组织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与食药监工作人员进行案件查办等工作交流,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六是协调开展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和最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大食药案件查办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社会各方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今年1月至10月,苏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149件,达到去年全年移送总量的110%,移送数量位居江苏省前列。
(徐明华 陆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