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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15

培训不能参加 培训费该怎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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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家长对孩子的未来发展期望越来越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随之而来的是教育培训机构消费纠纷频发,其中消费者遭遇退费难的问题屡见不鲜。
    今年7月,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分局接到王先生投诉,反映某围棋培训机构不按《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第十八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予以退费:(三)授课课时在总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授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的,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费用”的规定给其退费。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向双方核实了解相关情况,王先生因在某围棋培训机构给孩子报了3个月的课程,上了几节课后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上课,但培训机构以店堂公示中有三个月以内短期培训项目一经上课不予退费的内容,拒绝退费。
    经分局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王先生在某某围棋培训机构报名培训课程时,培训机构并未与王先生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只出具了一张收取1500元培训费的收据。
    分局工作人员在调解中明确指出,根据《江苏省培训收费行为规范》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培训对象提出退学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合同的约定办理。培训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退还扣除实际发生费用的剩余费用。希望培训机构对照相关规定,能够妥善解决纠纷。
    培训机构最终同意与王先生协调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用1100元。 (黄韵平 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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