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吴中区消保委接到一件健身馆换教练消费者要求退卡的投诉。投诉者是市民张先生,喜爱健身,他在吴中区某健身馆办理了一张私教课健身卡,选定了一名教练专业“一对一”指导健身项目。张先生说“我上了几节一对一的私教课以后,原来教我的那位教练离职了,商家在没有和我提前协商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我的教练。”张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坚持如果不是原来的教练就不再继续健身,否则退卡。
对于换教练之事,该健身馆认为哪位教练教得都一样好,要求张先生不要小题大做,继续健身,不予退费。双方协商不成后,张先生投诉到吴中区消保委。经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共识,商家扣除上个教练的合理费用,把健身卡内余款退还给张先生。
健身馆换教练,消费者能否退卡? 吴中区消保委指出,根据《消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所以,消费者张先生的消费维权主张应该得予支持。
(吴中消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