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喜欢自己拥有一个漂亮的脸蛋,光彩照人。今年32岁的施女士是位全职太太,皮肤白嫩,是个美人胚子。虽然别人都羡慕她,但是她总觉得自己的皮肤不够靓丽。她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月15日来到一家美容院,老板娘为她推荐了私人定制的系列美颜护肤霜,为她脸部调肤。她毫不犹豫地购买了1.6万元的护肤套餐产品,满心期待着使用产品后,会使自己的皮肤更加白嫩有光亮。但是事与愿违,在使用20天左右后,脸部发红发肿脱皮非常难受。老板娘告知她是正常现象。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像老板娘所说,而是没有好转。
6月初,施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去上海市华山医院皮肤科就诊,被诊断为脸皮毛细血管扩张、激素依赖性皮炎,面部屏障受损。修复费用需要6万多元。施女士顿时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她马上将此情况告知美容院老板娘,协商善后事宜。老板娘认为,她们使用的是广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正规产品,南京某公司总经销的。她们店开了十多年了,从来没有出现过此类情况。可能是施女士使用了其它产品造成的。施女士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求助相关部门给予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7月29日,她向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指挥平台投诉,要求美容院老板娘退款1.6万元,赔偿医药费、补偿费等总计6万元7月30日,太仓市消保委接到转办单后,马上展开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秘书长周雁要求消费者将产品全部送交消保委,着手送检准备工作;与此同时向市场监督部门、检测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蛛丝马迹中寻找调解的突破点。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分别跟当事双方讲明情况,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能够解决纠纷。来来回回与经营者、消费者沟通了5、6次。
周雁针对检测机构仅对送检产品负责,而且必须是没有开封的产品。1万元多元的检测费必须先由消费者垫付,如果检测结果产品存在问题,检测费由被投诉方承担;如果没有问题则由消费者承担。由于厂方、经销商、被投诉方已经没有未开封过的产品,对于消费者手中的产品检测结果,他们肯定会有异议。消费者又不愿意承担高额的检测费用,这样就无法解决纠纷。周雁开动脑筋,在仔细查看产品包装和产品本身后,发现包装盒是仅有“私人定制产品”字样,产品瓶上仅有英文字母的品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于是在8月8日再一次召集双方当事人继续进行调解,在反反复复做双方工作后,讲明利害关系,提出解决纠纷的建议性意见,被投诉方权衡利弊后,同意退一补一 即退款1.6万元补偿1.6万元共3.2万元给消费者,当场以转账形式支付,一次性解决纠纷。 (顾兴福 萧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