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消费者卓女士向苏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她于10月3日在太仓老凤祥银楼奥尔玛店一条足金手链价格3019元。10月6日,佩戴的手链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短了;10月7日,她马上向商家反映情况,认为手链存在质量问题。商家表示,这是正常现象,可以加钱更换其他式样的。她对于商家的说法不能够接受。她希望商家根据举证倒置的原则,能够说明手链不存在质量问题的依据,让她心服口服;如果不能,就退掉算了。她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的介入,妥善解决纠纷。
10月9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就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确认此事属实后,他明确指出,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在国家规定或者其承诺的期限内,及时履行退货、退款、更换、重作、修理等义务。履行义务的期限自消费者收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计算;需要经营者安装调试后方能使用的商品,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计算,但因消费者原因未及时安装调试的除外。”手链在使用短短的4天就断了,如果商家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来说明手链的断裂不是质量问题,那毫无疑问就应该作退货处理。 (吴建丰 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