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消费者蒋先生向相城区网格化综合治理联动平台投诉称,9月1日,他的斯柯达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就将车送某斯柯达4S店维修,维修完后,店方不肯将车交还给他,并称保险公司还未交付维修费。可是之前,店方与他微信联系时称,保险公司已经把理赔顺序走完,当他去取车时却又要他支付3000元维修费用。他对此举很不满意。他希望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要求店方将车交还给他。
9月10日,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向双方进一步核实情况。店方李经理辩称,客户的车与外地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因为外地保险“中华联保”理赔费用一直没有到位,虽然汽车已经维修好,钱没有到账,把车给了客户,我钱向谁去要?只能双方向保险公司施压,让维修费用早点到账。我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客户应该要理解。
分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诫李经理,今后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该向客户讲明情况,取得客户的谅解,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将此信息告知蒋先生,蒋先生对此表示理解。他马上与外地车主联系,希望能够督促保险公司尽快付款。
9月11日,4S店在收到维修费后立即通知蒋先生前往拿车。蒋先生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
(相元和 啸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