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接到消费者金女士投诉。金女士投诉中反映,今年6月28日她在长江路红星美凯龙7楼某品牌店,购买七件套的厨房用品,总价值3万5千元。该店当时承诺7天无理由退换,金女士当场用支付宝结算,付清了货款。回家后金女士觉得这七件套的厨房用品不合适,想退货。联系店家后,店家答应退货,但要收取千分之五的退款手续费。金女士认为不合理,当时购买店家未告知退货要收取手续费,于是电话投诉,希望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协调,不要收取退款手续费,并要求店家给予合理解释。
接此投诉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立即与红星美凯龙的相关负责人陈经理,及投诉人消费者金女士联系。分会工作人员经过分别了解掌握情况后向陈经理指出,经营者一方应遵守经营承诺,保障消费者权益。经营者如收取退款手续费,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详细了解有关事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经过协调,陈经理表示,该店的主管同意给金女士购买七件套的厨房用品退货,不另外收取手续费,同时可以给投诉人一些优惠,在该店继续购买厨具。随后,吴中消保委木渎分会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投诉人金女士证实已处理完毕,同意继续购买该店厨具,矛盾得到解决。
(吴士明 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