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装修过程中就遇到了一些问题。王先生的新房正在装修中,他正在为安装铝合金门窗发愁。一天,张家港市塘桥镇某铜门厂推销员敲响了王先生家的大门,向其推销该厂A品牌铝合金门窗。一番说辞后,双方签订合同,王先生还支付了500元订金。
谁知,等到安装那天,王先生发现塘桥镇某铜门厂给其安装的并不是A品牌铝合金门窗,且经过A品牌铝合金代理商的鉴定进一步验证了王先生的判断。王先生想让该厂履行合同约定但是遭到拒绝,除非王先生增加价款。协商无果后,王先生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桥分局寻求帮助。
分局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很快查清了上述事实。经调解员耐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塘桥镇某铜门厂退还500元定金并赔偿500元违约金和200元误工费,王先生退还该厂铝合金门窗。王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消费者在采购家装建材商品时,应仔细阅览商家提供的合同,避免在履约过程中出现品牌替换、原料不符、货不对样、以次充好等问题;保管好买卖过程中构成的合同、报价清单、制造单、送货单等主要单据,在发现质量疑问而商家不予认可处理的情况下,可经过拍照、录像等方法将证据固定,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依法维权。 (杨健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