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消保委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吴中区消保委战疫维权件件有回应幼女培训摔倒骨折谁担责?张家港市卫监所查处一非法行医机构美容优惠卡无法优惠到位超市未按标价结账消费者拒买单疫区口罩发不了货市监部门鼎力相助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3-19

苏州市消保委荣获“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全国消协组织系统160个单位和218名个人进行表彰,苏州市消保委被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姑苏区消保委王锋同志被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两年来,市消保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消协、省消保委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关注热点舆论导向,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8-2019年度,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万余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4余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千余万元。市消保委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凝聚立法、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企业行业、媒体等力量,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目前共有62家委员单位,526家企业维权监督站,范围涉及家电、餐饮、旅游、通信、金融、培训等多个消费行业。

    与此同时,市消保委树立“互联网+消费维权”工作理念推进建设“苏州智慧315”,加快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消费投诉处办机制,打造消费者反映诉求和建议的高效便利渠道。此外,市消保委还加强环太湖毗邻城市、中韩跨境旅游重点城市的消费维权合作;积极培育健康时尚消费理念,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引领志愿者、专家团和公益律师团参与消费体察和社会评议活动,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进。

(朱佳范)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