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谭女士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反映,自己2019年9月购买了一辆吉利汽车,合同约定了车型排量是1.4T。提车后,谭女士高高兴兴开着新车回了老家,没想到亲戚一看,告诉她这个车的排量是1.0T,花了近十万元得到了一台货不对板的车,谭女士立即询问4S店,得到的答复是合同约定就是1.0T排量的车,多次协商无果,只能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要求换回自己原定的车型。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向吉利4S店了解情况。4S店负责人表示,谭女士当时是与一家汽车贸易公司签订的购车合同,并不是直接与4S店进行的交易,该汽车贸易公司与谭女士签订合同后,将其介绍到4S店提车,4S店因为当时没有1.4T的车,由销售人员口头告知了谭女士提供1.0T的车型,并且双方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是由于4S店2月份换过老板,之前的资料部分遗失了,找不到与谭女士的合同。
分局工作人员又向该汽车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该公司提供了与谭女士的购车合同,合同上约定车型为1.4T,但是去4S店提车的情况他并不了解,不知道谭女士是否与4S店达成了其他协议。根据谭女士提供的贷款合同和与汽车贸易公司的购车合同来看,两份合同上约定的车型确实不同,但是两份合同都有谭女士签名。
谭女士称,自己不懂车,提车的时候也没有查看。根据4S店提供的当时的交易价格和相关政策来看,4S店认为谭女士所提的1.0T排量的车由于国家政策影响,价格还比1.4T排量的车型贵近1万元,谭女士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分局工作人员认为,仅凭口头告知,没有确认消费者知晓商品的真正信息就发货,4S店和汽车贸易公司都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失误。经过协调,汽车贸易公司同意赠送给谭女士5次免费保养,双方达成一致。
(朱硕洁 鑫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