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朱先生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反映,自己原来一直在公司附近的某快餐店用午餐,办理了该快餐店的预付式会员卡,该店每天都会推出优惠菜品,可以刷会员卡付款。办卡时享受了八折优惠,再购买优惠菜品,相等于折上折。
近期,该店疫情后复工,他去就餐付款时被告知,如果购买优惠菜品的话不能再刷会员卡了,他只能支付了15.8元现金。
事后,他在店堂内没有发现相关的告知,询问商家,只答复他们现在已经改了,就按照新规定执行。朱先生觉得不合理,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继续享受原来的折扣。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向商家了解情况,商家反映因为疫情生意不好做,只能暂停了原来的优惠活动,但是变更的情况确实没有在店内进行公示告知,只是口头向消费者告知。
分局工作人员向商家严肃指出,商家的做法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极其错误的。会员卡使用规则产生了变更,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明示,在消费者结账的时候口头告知,影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
商家表示,将会立即整改,在经营场所门口进行公示。同时,愿意因自己的工作失误向朱先生道歉,退还朱先生消费的15.8元,同时补偿朱先生50元,充值到朱先生的会员卡内。朱先生接受了商家的解释,双方达成和解。 (朱硕洁 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