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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7-09

新车开了4天就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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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消费者黄女士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反映,自己购买了某品牌的车辆,提车后第4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早上用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车里充满了水蒸气,主副驾驶座的座椅完全湿透,车内也残留了不少水,经查看后发现天窗玻璃上有道裂缝,雨水顺着裂缝流了下去,因为晚上没有及时发现,车子在雨水里浇了一整夜。黄女士向4S店反映了这个情况,4S店也拿不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来,车子才开了几天就出现这种质量问题,让她对车辆的质量产生了不信任,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协商处理。

    分局工作人员向4S店负责人了解情况,负责人表示以前也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但是4S店在交车时对该车辆的状况经过了全面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才交到黄女士手中,现在双方无法厘清责任,天窗玻璃到底是原本就损坏了,还是在黄女士用车的几天过程中损坏的无从考证,公司拿出的解决方案就是为黄女士免费维修。

    黄女士表示,车子内部泡水后不能保证是否对车辆产生了影响,万一后期出现了什么问题,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不能接受该公司的解决方案,想要更换一台新车。

    分局工作人员向双方解释,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车身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更换或退货。现在黄女士的车辆天窗玻璃损坏了,不在可以更换或退货的范围内,但是新车出现玻璃损坏的问题,销售方也不能排除自身的责任,应该按照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维修服务。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S店免费为黄女士更换天窗玻璃及前座坐垫,并且为黄女士延长三年保修。

(朱硕洁 鑫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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