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启动区市监部门吹响消费维权号角美妆机构倒闭“跑路” 学员起诉退费获支持谎称出售安全头盔骗取定金按摩体验套路多 及时协调解人忧办卡容易退卡难 消保委出面解困难消费者持螃蟹卡为何不能现场提货?消费维权要合法合理全国百强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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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1-12

美妆机构倒闭“跑路” 学员起诉退费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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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机构都是先交学费后上课,有的甚至提前一次性付完多次课程的学费。这其中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培训机构倒闭后“跑路”,那预先支付的学费就“打水漂”了。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2019年6月,陶女士通过朋友介绍了解到某美妆培训机构的半永久纹眉课程,后经前台人员推销报名了美甲精品班、化妆都市丽人班和半永久全科班,又在该培训机构的老师游说下补差价升级办理了半永久高端班。报名成功后,陶女士分别向校方转账4000元、3000元,后因卡内余额不足,其通过支付宝花呗,向前台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分别转账6000元和支付差价学费2798元。后双方签订协议,某培训机构向陶女士承诺其毕业后可达到国家劳动部规定的资格标准,并可直接考取国家中级以上技能资格证书。9月至11月,陶女士因身体原因未去学习,可是令其没想到的是,自己仅上了5次课,培训机构就人去楼空了,大门上锁内部空置,再想找到负责人更是难上加难。陶女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某培训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学费。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陶女士向某培训机构报名学习美妆课程,在课程结业前,某培训机构关门停业,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存在违约,陶女士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陶女士有权要求某培训机构返还其已支付的学费,因陶女士提供的付款凭证仅有7000元付至某培训机构,另8798元的收款人均为身份不明的个人,陶女士称收款人为培训机构员工但对此并未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依法认定陶女士已支付的学费金额为7000元。据此,法院判决陶女士与某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书解除,某培训机构返还陶女士学费7000元。

    法官提醒:在报名培训机构时,应当尽可能多渠道了解办学质量与声誉,一定要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的正规机构。对于要提前收取大量费用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确渠道向培训机构转账缴费,并保留好缴费凭证,以免上当受骗。 (黄薇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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