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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1-28

苏州市场监管局荣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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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表彰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其中,苏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有10个单位荣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2名个人荣获“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月21日,全省市场监管工作暨市场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对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虞伟代表苏州市场监管系统上台领奖。

    苏州的10个单位是: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专利代办处、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管理与监督科、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千灯分局、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江开发区(同里)分局、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分局。

    近年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实干导向,锐意创新,争当表率,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国家级荣誉:

    2020年3月31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建设全链条、全生态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和开展技术进出口“不见面”备案入选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2020年5月5日,苏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2020年11月,苏州市市场监管局顺利通过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复评。

    获得省级荣誉:

    2020年4月20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被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优秀集体;

    2020年5月29日,苏州推动“放管服”、商事制度等改革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受到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

    2021年1月15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被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评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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