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场监管局对秋冬热销食品、食用农产品开展了抽样检验。本期公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137批次,抽检范围覆盖四市六区的多家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及食杂店,其中合格样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酒类36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2批次,2批次不合格;淡水鱼37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的产品竟有这些:
1.姑苏区横街市场莫家江粮油店销售的标称慈溪豪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川风味菜油王,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小沈调味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含山县徽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178邻里生鲜菜场编号CC15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其检测结果显示的不合格项目究竟是什么?在此为你解答一下。
1、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食用植物油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2、乙基麦芽酚: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检出。
3、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黄鳝中的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100μg/kg。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各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