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店操作不规范 消费者受伤起纠纷吴江区消保委2017年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少拍摄两个外景 究竟谁的责任?瓷砖贴上墙出现裂缝不是质量问题?售后“闷声”服务把用户晾在家里苦等导购开错提货单货不对版引纠纷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0-19

少拍摄两个外景 究竟谁的责任?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7月19日,消费者瞿小姐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称,5月28日,她在昆山苏梵遇婚纱摄影店拍摄一套婚纱摄影照,价格为3899元。当天,她拍摄了内景,因身体有点不舒服,没有继续拍摄,口头与店方预约两周后再拍摄。
    两个星期后,瞿小姐打电话与店方联系拍摄事宜。店方表示,他们没有瞿小姐的预约记录,需要再安排。但瞿小姐坚持要拍摄,店方就安排第二天的拍摄任务。6月28日,店方为瞿小姐拍摄外景,由于时间问题只拍摄了一个外景,而订单上约定拍摄3个外景。瞿小姐认为,店方实际只给她拍摄了一个外景,所以店方应该退还她两个外景价款,约在1000元左右。店方认为,两个外景可以继续拍摄,并不存在退钱的问题,而且这一切情况是瞿小姐本人造成的,责任并不在店方。由于双方协商不成,瞿小姐向12315热线投诉,要求商家退还部分拍摄价款。
    7月20日,昆山市消保委高新区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向瞿小姐、被诉摄影店负责人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调解中,分会工作人员向店方指出,店方既然根据约定少拍摄了两个外景,也就是少付出劳动成本和物力,那就应该根据比例退还瞿小姐一部分价款项,希望店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解决纠纷。
    在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纠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摄影店退还瞿小姐1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瞿小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昆消涛 萧萧)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