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店操作不规范 消费者受伤起纠纷吴江区消保委2017年三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少拍摄两个外景 究竟谁的责任?瓷砖贴上墙出现裂缝不是质量问题?售后“闷声”服务把用户晾在家里苦等导购开错提货单货不对版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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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0-19

瓷砖贴上墙出现裂缝不是质量问题?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张锋/图
    9月8日,张家港市消保委大新分会接到家住大新镇龙潭村的孙先生投诉称,前不久他因装修新房子,在大新镇某建材店买了一批“阿波罗”墙面瓷砖,每块单价为13.8元。可贴上墙后三个月,他发现40多块瓷砖出现裂缝,于是来到建材店交涉,要求更换全部墙砖。该店店主说,瓷砖裂缝不一定是质量问题,可能是施工时操作不当所致。孙先生认为工人操作没问题,店家又说不出个所以然,于是联系阿波罗品牌的供货商。经沟通,供货商承认瓷砖粘贴上墙后发生裂缝是质量问题引起。随后孙先生再与建材店店主交涉,这次店主同意更换40多块有裂缝的瓷砖。可孙先生不同意,认为只更换有裂缝的瓷砖不能解决问题,现在没出现裂缝的瓷砖难以预料今后会不会出现裂缝,再说他也不敢再用该品牌瓷砖了。而重新贴砖要铲除已经贴上去的瓷砖再粘贴新的,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财力,建材店应该全额退款并承担所有人工损失。
    接诉并核实情况后,分会工作人员向被诉建材店店主指出,《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生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由于经营者不能举证说明孙先生家的瓷砖出现裂缝不是由于粘贴不当造成的,因此经营者应该与孙先生协商解决补偿问题。
    经大新分会多次调解,最终被诉建材店店主同意补偿孙先生7550元现金、20片瓷砖、11支结构胶。对此结果,孙先生表示满意。
(夏燕美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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