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大新分局接到群众投诉称,他在大新镇一家连锁品牌馄饨店吃馄饨后,上吐下泻,出现食物中毒情况。
大新分局接诉后,立刻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这家馄饨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显示,该馄饨店冷柜的设置温度为-4度,冷柜内保存大量待加工馄饨,馄饨的标签显示在-4至4度的保存条件下,保质期为两天。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冷柜内有8盒馄饨半成品已超出标注的保质期。该店负责人许某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部分超过保质期的馄饨未及时销毁,仍进行加工后给客人食用。
执法人员当即对许某进行法律法规教育,要求他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经营,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故意为之。目前,大新分局针对该馄饨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并将依法对该店进行处罚。
(赵利华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