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否加入“打假人”队伍办卡容易退款难 预付式消费藏风险微波炉修出“坏质量” 经营者回收化纠纷不是所有商家都无情羊毛大衣严重掉色 更换有什么意义?问题平底不粘锅 一烧成了“凸底锅”投诉与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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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12-21

不是所有商家都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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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王先生在相城区太阳路上的明安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看中一款车,付1万元定金签订了购车合同,双方约定于10月份提车。8月份,因自身原因,王先生无法凑够购车尾款,就与4S店业务员沟通能否退车。该店业务员在得知王先生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购车,向领导请示后答复王先生,车子已为他定好,多方权衡消费者和公司的损失,等10月份车子到货,帮他销出后再退定金。王先生想想也对,是自己违约,商家没有拒绝退还定金已经不错了。
    11月底,王先生去4S店看车有没有售出,经询问已卖出了,就再次电话联系业务员要求退款。不料该业务员已经辞职了,让王先生自己去找4S店,但具体找谁联系又不肯说。无奈之下,王先生于12月11日通过电话向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求助,请求协调退定金事宜。
    元和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随即联系公司韩经理了解情况。韩经理说,只要王先生说的是实情,公司一经承诺会履行的,请王先生直接联系她。
    12月15日,分会工作人员回访王先生,询问他联系韩经理的结果。王先生说:“已经办好了。我原本以为根据合同法,商家是不会退款的,没想到这家公司如此亲民,谢谢公司韩经理,也感谢元和分会工作人员的热心帮助。”
(徐敏 汤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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