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国钢铁工业看似迎来一丝转机。
9月23日至10月30日,国民政府经济部苏浙皖区特派员办公处先后派员接收了日亚制钢、亚细亚钢业、兴亚钢业、中山钢业周家桥制铁厂等4家敌产。11月13日至12月,苏浙皖区特派员办公处又派员接收了原由华商经营、后被日本侵略者霸占的新和兴钢铁厂、中华制铁厂和大鑫钢铁工厂等企业。1946年12月,上海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将中华制铁株式会社下属的吴淞炼钢工场列为第一厂,黄兴路压延工场列为第二厂;1947年,将新和兴钢铁厂列为第三厂。
1945年10月,国民政府接管了马鞍山矿业所和制铁所。1946年3月,成立华中矿务局马鞍山分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