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消保委实行“四新”维权成果斐然培训班人少停课 消费者退款麻烦网拍套餐不适用 调查调解助力速退款药物过敏引发纠纷 市监部门妥善化解钻石戒购买7天脱落 店方让步免费换新付款容易退款难市监调解得解决出钱灭鼠无效果承诺岂能开玩笑新衣质量问题市监介入解纠纷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3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4-19

培训班人少停课 消费者退款麻烦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今年2月8日,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她于2017年11月18日在某舞蹈培训班为女儿报了一个“中国舞二级”51节课的课程,并当场预交全部学费3370元和服装费110元共3480元,并定于每周日18:30—20点上课。
    1月28日晚6点,陈女士带着女儿去培训班上课。工作人员通知陈女士,今天因为人数太少,上课暂停。陈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气愤,马上与工作人员交涉,但对方一口咬定没办法。2月4日,培训班再次因为晚上请假学员太多又停课,陈女士再次与前台人员交涉,要求退款。前台人员跟负责人沟通后表示,退款是不可能的事。陈女士忍无可忍,便求助消保委娘家人,要求培训班退还没有上课的预交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向双方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在经营者没有事前告知,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培训班因为人数少原因而不上课,显然存在过错。其后又单方面宣布相关决定,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课时费是预交的是预付款,除了服装费不能够退还以外,扣除已经上课6节,还有45节课没有上,消费者提出退还剩余课时费是在情理之中,希望培训班负责人能够从诚信经营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计算剩余费用,妥善解决纠纷。
    培训班负责人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循循善诱的耐心调解下,认识到自己做法上存在瑕疵,同意一周内退还陈女士剩余45节课时费2676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朱雪梅 萧铣)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