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8日,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接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她于2017年11月18日在某舞蹈培训班为女儿报了一个“中国舞二级”51节课的课程,并当场预交全部学费3370元和服装费110元共3480元,并定于每周日18:30—20点上课。
1月28日晚6点,陈女士带着女儿去培训班上课。工作人员通知陈女士,今天因为人数太少,上课暂停。陈女士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气愤,马上与工作人员交涉,但对方一口咬定没办法。2月4日,培训班再次因为晚上请假学员太多又停课,陈女士再次与前台人员交涉,要求退款。前台人员跟负责人沟通后表示,退款是不可能的事。陈女士忍无可忍,便求助消保委娘家人,要求培训班退还没有上课的预交费用。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向双方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进行调解。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消费者拥有公平交易权,在经营者没有事前告知,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培训班因为人数少原因而不上课,显然存在过错。其后又单方面宣布相关决定,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课时费是预交的是预付款,除了服装费不能够退还以外,扣除已经上课6节,还有45节课没有上,消费者提出退还剩余课时费是在情理之中,希望培训班负责人能够从诚信经营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计算剩余费用,妥善解决纠纷。
培训班负责人在消保委工作人员循循善诱的耐心调解下,认识到自己做法上存在瑕疵,同意一周内退还陈女士剩余45节课时费2676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朱雪梅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