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东城分局接到消费者井先生投诉称,自己因感冒咳嗽于到城区某药店买药,药师推荐其购买了新邦止咳片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均为OTC药物),服用后出现皮肤起疹块等症状;后到药店说明情况,该药店又推荐抗过敏的的氯雷他定片,井先生服用后出现眼黑、迷糊等症状,随即去医院救治,经医院救治后康复。井先生为此要求药店补偿医疗费及误工费2000元,遭到药店拒绝。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经查,该药店证照齐全,上述3款药品进货均有合法渠道,也均在有效期内,药店第一时间提供了三款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随后,工作人员查阅了井先生的医院就诊病例,院方也无法对该药物是否是导致井先生出现上述症状作出明确断定。分局工作人员对该药店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表示遗憾,对井先生进行1501元的补偿。 (陈刚 肖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