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乘错大巴车遭司机辱骂和侮辱水管漏水房屋受损消费者获赔“美容”变“毁容”商家赔付2.7万元买新车交订金 退车引发纠纷办卡取消服务 究竟谁之过相城市监三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健身卡消费纠纷美容过敏五次执迷不悟丈夫忍无可忍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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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7-26

相城市监三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健身卡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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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分局接到王女士等3位消费者投诉称,她们在一家瑜伽培训馆每人交了2000元办健身卡,双方约定培训到2019年底。但瑜伽馆负责人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开办下去,遂将瑜伽馆转让他人,但现负责人只承认培训到2018年底,三方因此发生争议,遂至相城市监三分局寻求市监部门的帮助,希望能够帮其维权。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对王女士的投诉内容以及与培训者签订合同等事实,原负责人均予以承认。但原负责人表示,她与现负责人之间存在未结款项,想要现负责人处理此类事情。
    分局工作人员当场向原负责人宣讲《消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阐明相关规定,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所以建议原负责人退还一半费用,妥善解决纠纷。在分局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下,原负责人最终退还王女士等3人每人1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在餐饮、美发美容、娱乐健身、教育培训等领域普遍存在,相关投诉也不断增多。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的时候,要保持理性头脑,管好自己的钱袋子,别贪图便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严怡婷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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