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获悉,上半年该所接收市民和游客来电2029件,来访22件,来信3件,涉及旅游投诉708件、旅游求助277件,咨询及其他1082件,现已办结有责投诉626件以经济方式结案的共531件,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460482元,其中国内游450件次,229409元,出境游81件次,231073元 。
苏州市旅游局上半年之所以为市民和游客能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关键是苏州市旅游局从源头抓起,加强监管力度,积极为市民和游客服务。首先,市旅游局以优化市场环境为重点,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努力提升旅游市场秩序精细化和长效化管理水平,苏州在市旅委框架下成立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考评办公室,明确各相关部门旅游市场秩序监管责任清单,并研发“全域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平台”,通过该平台可向市相关部门交办涉旅职权范围内的执法检查任务或待办案件、投诉事项等。对平台交办事项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机关效能考核得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旅游市场秩序监管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有效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等行为,初步实现旅游质监齐抓共管。
为推进公安旅游执法专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执法优势打击旅游市场非法拉客扰客等行为,苏州在市级层面成立旅游警察大队,还将在重点旅游县级市和区成立旅游警察中队,逐步实现市、区两级旅游警察全覆盖。旅游警察成立以来,对重点景区周边的“黄牛”、“黑导”等采取“告知、警告、拘留”渐进累计式执法,已告知1000余人、警告150多人、行政拘留20多人,景区周边非法拉客扰客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
为依法稳妥处理旅游纠纷,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旅游消费和谐,逐步建立健全旅游纠纷多元化的调处机制,苏州在省内率先成立旅游巡回法庭,推进司法服务旅游消费、联动维护旅游者权益。在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建立旅游纠纷联动调处工作室,成立苏州市姑苏区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由区法院、旅游质监所分别指派法官、质监所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专门调处旅游纠纷。诉调对接可以更好地平行维护和保障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是宣传和实践依法治旅和依法兴旅的新载体。
(金星 天马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