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消费者吴先生向苏州工业园区12315热线投诉称,2017年11月16日,他为33岁的儿子征婚,找到姑某网并签订了半年VIP会员服务合同,付了5000元。催促他签订合同工作人员戴某第二天就辞职了,但又几次换人。吴先生讲,当时入会是有条件的,要有3人符合他儿子择偶条件才入会。戴某给他看了3人,觉得可以就入会了。但该公司说,其中2人是戴某的私人资源无法再取他儿介绍,且后又说一人已离开苏州,一人是东北吉林人也无法介绍。在其后的几个月时间内一个对象也没有介绍。在合同期满前2个多月,我又去该公司交涉,希望退款。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马上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严肃指出,出现这样的情况很不正常,说明内部管理出了问题,既然没有提供服务,那就应该退还款项。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公司负责人自觉理亏,接受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他表示在今后的服务中,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同意退还吴先生5000元服务费,一次性解决纠纷。
业内人士指出,依据我国《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一是要求婚姻介绍服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即应持有婚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等资格证书;二是能提供应征者的真实信息。如果婚介机构仅仅是在市场竞争和利益驱动下追求签约率,而没有能力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且实际提供的婚介服务与征婚者的期望存在很大差距,那么就会出现征婚者完全丧失对婚介机构的信任,双方履约基础荡然无存,导致征婚者提出解约。另外,合同协商解除时,应注意及时要回资料信息,并要求婚介机构做好保密工作。 (朱雪梅 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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