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应对措施
提高监管业务水平,熟悉打假“业务”范围及相关法律法规。职业打假人打假范围集中在食品违法、质量(标准)违法、广告违法、无证或超范围生产许可证产品、定量包装商品计量违法等领域。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应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熟悉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规定、计量法及定量包装产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准确判断涉嫌违法行为及适用法律。另外,必须熟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组织争议双方调解作出书面答复。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如何面对职业打假人
严控违法商品流入市场,减少可供职业打假人“打假”的商品;向生产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依法处理大家索赔投诉的意识,避免遭到要挟、敲诈,保护自身权益。具体包括一下几点:1、按标生产、合法经营按标生产、合法经营是对生产经营者最基本的要求,是从源头管理违法商品的准出、准入,防止生产经营者“被打假”的有效手段。
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登记制度有利于对商品的统一管理,避免出现人为差错造成商品涉假,其中包括:查验生产厂家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把好准入关;登记批次、生产日期利于管控,防止过期失效;可避免打假人藏匿、夹带造假打假,作为人为造假行为的举证,可以作为追溯凭证。
3、熟悉消费维权法律程序和赔付的规定,避免被要挟因生产经营者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在应对职业打假人时往往处于弱势和无助的状态。市场监管部门有责任帮助生产经营者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理职业打假投诉。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处理消费投诉的相关规定,使生产经营者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处理消费投诉的方法,避免因与职业打假人法律知识不对称,职业打假人故意错用法规宣称高额罚款,而遭到要挟。
加强自查化被动为主动
建立日常自查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者加强日常自查,特别是经营者要针对食品和有质保期的商品,建立自查台账,定期核对。对查出过期、失效商品要杜绝侥幸心理,坚决下架处理,避免被打假。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对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等职业打假人投诉较多的企业和品种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督促企业自身加大自查力度,杜绝违法商品上架销售。
复议机关不纵容过度维权、反复纠缠的投诉行为。职业打假人提起复议的目的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施压,以期将压力传导给生产经营者,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在具体的复议案件中,复议机关应相信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经验、能力和裁量智慧。特别是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分歧时,要避免因个案裁判不当而纵容职业打假人过度维权、不断纠缠等不合理行为。 陈汶泽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