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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10-11

消保委巧妙化解家具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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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锋/图
    7月中旬,消费者刘先生在香丽法兰家具店购买一些家具,价值37000元。他收到货后,发现沙发腿是坏的,立即向商家反映情况,商家同意重新邮寄一个腿过去;但是到了8月14日还没有收到;另有订购的6把椅子材质也不对;他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更换自己定的款式椅子或者补偿1000元。商家不同意,他就于8月15日向相城区12315热线投诉,希望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得以解决。
    8月16日,相城区消保委家具城分会接到12315热线转办单后,就将消费者的诉求向店经理作了通报,核实相关情况,希望能够妥善解决纠纷。8月22日,店经理知晓情况后,特地前往分会办公室沟通此事,并表示,他们愿意上门为消费者更换6把椅子,把沙发腿邮寄给消费者。
    分会工作人员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店经理用一定的经济补偿解决此纠纷,对双方都有利。消费者得到了经济补偿心理平衡了;经营者省却了来回换货的时间,一举两得。店经理认为此举可行,就通过电话与刘先生进行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由店方补偿消费者6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店经理当即将600元打到刘先生的银行账户上,并表示尽快将沙发腿邮寄给刘先生。刘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夏侯斌 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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