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常熟市监局虞山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发动机损坏赔偿案。最近,消费者李先生的家用汽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故障无法行驶,经检查发现发动机打穿了一个洞。被救援车拉到4S店维修,需要更换发动机,直接经济损失22000元,李先生怀疑是前几天在常熟汽配城某商家购买后更换的美孚发动机油存在问题,于是他与商家交涉,要求商家赔偿损失。由于双方协商未果,他十分气愤,毫不犹豫地向虞山分局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并要求商家赔偿经济损失。
后经分局工作人员查证,确认该商家出售给李先生的机油确实是假冒的美孚发动机油,虞山分局依法对该商家的售假行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处理。
与此同时,该分局针对李先生的车辆损失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两次调解。鉴于李先生的车需要更换发动机,直接经济损失22000元,商家无法提供该假冒美孚机油的来源,也放弃对发动机损坏原因做鉴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李先生自己承认该车平时不在正规4S店维修保养,发动机损坏也不排除存在保养不当的原因,因而李先生同意承担部分损失。
最终,经过双方反复协商,商家同意赔偿李先生15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张秀英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