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余分局对辖区内一家无证“牙签肉”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查封。
乐余镇乐余村的专职网格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村10组内的一家出租房内有人加工“牙签肉”,该场所无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根据食品安全网格化联动服务管理流程,巡查人员立即将发现的隐患信息告知镇食安办,镇食安办接报后立即通知乐余分局执法人员,并一同前往该处进行现场核实。经检查,该出租房租户张某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牙签肉”加工,加工场所与生活区混在一起,加工“牙签肉”的原料肉类没有保存进货凭证,加工后销售至周边乡镇的烧烤摊。由于加工环境不符合小作坊的领证条件,工作人员责令其停止生产,劝其另寻合适场所。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张某依旧在该处加工制作,便立即将发现的情况反馈乐余分局。
分局执法人员、镇食安办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见张某正在加工制作“牙签肉”。执法人员对张某夫妇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并根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没收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小作坊负责人张某承诺不再继续加工制售。 (王鹏 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