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徐女士向相城区消保委黄埭分会投诉称,她于6月在黄埭镇某超市专柜购买一款女士手表,价格449元。佩戴一个月后,就发现手表走时不准,经常慢几个小时。8月12日,向超市手表专柜申请维修后,仍然存在此问题。因此,向手表专柜提出按照三包规定给予退换货要求均遭到拒绝。对方回复:该手表平时必须表面朝上放置、手表外包装已经丢失,拒绝承担三包规定的法定义务。
徐女士认为,她未将表面朝下放置过,如果该表面朝下走时不准,如何保证佩戴手表时手腕朝下的时候走时会准?她希望在消保委的帮助下,能够让商家退货退款。
分会工作人员在进一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各执一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分会工作人员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能够理性地看待问题,尽可能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解决纠纷。双方经过进一步沟通协商,商家同意将手表送工厂检测,如果检查结果为质量问题,可免费维修;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消费者自己承担,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接受。
在此,相城区消保委黄埭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要保留购买发票、保修单等相关单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提供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商家出售商品后,应该本着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与消费者合理解决纠纷。 (刘军 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