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蒋某向记者反映,他一台新买的红米手机不小心碎坏了。但是蒋某想起自己的手机曾买过一个“碎屏险”。但当他去出售手机的那个商家一问,却被商家认为此手机摔得太厉害,不在保险维修和理赔范围之内。买了保险为啥不肯理赔。记者看了蒋某的《产品延展保修服务合同》,该合同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延展保修服务政策,有意外碰撞或跌损保修范围,包括“保修商品意外掉落、碰撞导致的屏幕破裂、主板损坏或其它功能故障”等。
商家认为,合同规定了免责条款,第四条除外条款:屏幕粉碎性破裂、发散性破裂(中间一点向周围放射性散裂)。按照免责条款,不在保修之列。可是什么样的屏幕破裂才能享受到《产品延展保修服务合同》中的保修权利呢,合同中所称的屏幕粉碎性破裂又是由谁来鉴定呢。屏幕意外碎屏本身就是一个不可预料的结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多次交涉后,最终商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为蒋某的手机进行了屏幕保修。此事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前诸如手机“碎屏险”之类越来越多,但这类保险一般对手机的理赔都设置诸多“门槛”和限制,所以在购买“碎屏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条款。同时,“碎屏险”等手机保险最好是向有售后维修资质的商家购买,一旦被非授权的售后商家维修了,手机将不再享受加钱置换新机和“三包”服务了。 (苏工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