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消费者刘先生在黄埭镇一家黄金店购买了一件一口价黄金挂件,价格8500元,但是佩戴了两天就断裂了。刘先生表示,这件黄金饰品只戴了很短的时间就损坏了,存在质量问题,应该退货。但与黄金店交涉后,商家表示黄金饰品比较软,消费者佩戴过程中如不注意,或有时用力过猛,或受到外界的撞击等等,都可能造成首饰断裂和损坏,这是不能退货的。而刘先生认为,他老婆在佩戴过程中并未有人为损坏,确实是黄金首饰的质量问题所致,应该退货。但商家只答应最多只能维修或调换,不同意退货。由于协商未果,刘先生只得求助消保委调解。
相城区消保委黄埭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赶往黄金店与负责人协商,负责人表示此事他也汇报了总公司,总公司明确表示无法退货,只能维修或调换,并且目前在黄金饰品行业普遍存在“一经售出,不退不换”的规则,黄金饰品由于其特殊性,不在一般商品范围内,出现问题后很难判定到底是消费者的人为过失,还是首饰本身就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参照“三包法”处理纠纷,只能是双方互相协调,并且断裂原因无法鉴定,退货较难。
5月23日,工作人员联系双方一同到分会当面协调,经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协调,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商家同意刘先生老婆去店里随意挑选同系列的黄金饰品,按8500的价格多退少补,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朱佩琪 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