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费者周先生向苏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 他在格列威(太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购买三次汽车保养套餐,价格1350元。他仅使用了一次保养,现在汽车卖掉了,联系店方说明情况,要求将两次保养的钱退款,店方拒绝。由于没有签订合同,而且店方在付款时没有告知他保养套餐的钱是不能够退款的。希望消保委老娘舅能够介入与店方现实退款事宜。
太仓市消保委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马上与店方负责人核实相关情况,店方负责人辩称,因为消费者参加的是主机厂组织的优惠套餐活动,店方只是具体实施,当初资金直接付给厂方的,所以现金不能退还。但是可以由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后,把保养所需材料领出后交给消费者。
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指出,之所以消费者会投诉,店方在与消费者的沟通上存在瑕疵,使消费者产生了误解,希望店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的一系列优惠活动中,能够明明白白将活动的细节告诉消费者,把解释工作做得更完美一点,一旦消费者有疑问时,尽可能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不会产生歧义,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店方负责人表示,诚恳接受消保委工作人员的批评教育,在今后工作中一定克服这方面的问题。
消保委工作人员及时将此消息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表示,马上配合店方提供所需材料,与店方达成和解。
(吴建丰 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