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进口保健品无中文标签能“十倍赔偿”吗?汽车保养费由谁说了算?超市销售发霉面包赔偿500元微信扫码多付钱 消保委协调退款高价大理石安装破损谁之过更衣柜物品失窃 健身馆应否担责?装修不到位 顾客来投诉全国百强商场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8-13

装修不到位 顾客来投诉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7月上旬,消费者张女士向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一分局来电称,其于2019年10月20日与苏州铭枫派家具有限公司签订全屋定制合同,总价92000元,至今还有4个门和厨房台面没有安装,故投诉要求商家尽快安装好台面和门窗。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与双方取得了联系。原来,在签订合同后。商家已经上门进行了初期的安装,今年5月份商家经过仔细核算发现增加了很多项目,要求张女士支付23780元的增项费用,否则不再继续安装。但张女士认为增加的项目不值2万多元,且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并未说增项的事情,因此不愿支付增项的费用。

    分局工作人员了解完事情的原委后,与双方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调解;并明确指出,公司方在合同签订时,未说明增项事项,且安装过程中就增加了项目未与张女士进行沟通,这部分理应由商家承担;但还有一些项目是根据张女士家实际情况在安装过程中才增加出来的,且属于必不可少的增项,这部分虽然未与张女士提前沟通,但张女士应该承担一部分。因此,在多次协商后,最终商定由商家先把所有安装工程都安装好,消费者验收后支付尾款并支付5000元的增项费用。

    7月8日,消费者张女士告知,其全屋定制的安装工程已经结束,并且已经支付了尾款及5000元的增项。

(朱佩琪 协鑫)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