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宋先生称,其在某电器店购买并安装了一台空调,但是在使用时,却发现空调一直出现自动跳闸的情况,联系商家上门来查看了几次均未查出原因,宋先生怀疑空调质量存在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协调退款。
考虑到正值夏季,该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了解情况,但商家称店员还在排查原因。为尽快解决问题,联系双方进行现场调解,但双方就空调质量问题意见未达成一致。该局工作人员建议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检测;商家却认为空调已经使用过多次,不同意送检。鉴于宋先生使用的空调是刚购买未超过半个月,且商家多次上门排查均未查明空调跳闸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之规定,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履行更换义务的,应当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并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凭证,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期限重新计算。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货,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除外。”消费者的空调机符合更换条件,商家应该给予更换。
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耐心的普法教育下,最终商家承诺给宋先生更换新空调,宋先生也表示满意。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考虑到商品出现问题后的售后服务,尽量选择大品牌家电购买;同时,在购买时需关注产品的质保、有无生产厂家等信息,防止买到假货、水货。 (朱佩琪 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