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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7-08-31

培训课程未过一半规定应该退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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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初,昆山市民周小姐向非凡定妆培训班交付9800元培训费学习美妆。6月初,她去培训班上了5天课,对培训班教学效果不满意,就不想上课了要求退款,但是商家不同意退款。周小姐认为,当初报名学习美妆课程时商家没有说不可以退款,便于6月6日向昆山市12315热线投诉,要求商家退还一半费用4900元。
    6月7日,昆山市消保委开发区分会接到12315转办单后,分会工作人员根据工商户口查找到商家,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明确指出,《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单位应当予以退费:(一)因举办者原因造成培训人员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二)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前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全部培训费用;(三)授课课时在总课时一半(含一半)以内,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培训单位应当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授课课时超过总课时一半的,培训人员提出退学的,扣除实际授课课时后退还费用。”周小姐要求商家退还一半培训费用是合法合理的,非凡定妆培训班应该及时退还周小姐4900元费用,希望妥善解决纠纷。
    经调解,商家负责人表示,既然有相关规定,就按照规定办,当即答应在一个月内将4900元费用打入周小姐的银行账户内。周小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昆消涛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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