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为巩固全市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联合区镇食安办迅速行动,开展食品经营单位禁止经营、加工野生长江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市场“禁售”野生长江水产品为手段,推动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
该局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及水产经营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禁止销售长江野生鱼类,要求青草巷批发市场和44家农贸市场主办方严格落实野生长江水产品禁售措施,加强对经营户教育和管理。同时,监管人员对全市31个农贸市场水产摊位进行排查是否销售禁渔期非法渔获物,并逐户提醒市场水产经营户禁渔期间销售野生长江水产品属违法行为;组织监管人员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野生长江水产品,对水产品的来源索证索票进行规范检查,并持续巡查检查全市以经营长江鲜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督促供餐单位和消费者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生长江水产品。
该局持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明确告知经营户以非长江渔获冒充长江水产品牟利的属消费欺诈,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依法告知其在禁渔期间停止可能误导消费者行为,同时广泛发动,要求相关单位不得在招牌、菜单、点菜栏使用“野生”“长江鲜”等字样不规范广告宣传。截止2月4日,检查批发市场14家次、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6662家次,查处问题产品1.5公斤,立案3件。通过严格规范水产品市场秩序,加大从市场到餐桌供应链条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斩断违法非法产业链、利益链,确保退捕成果。
(黄华 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