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常态化跨域立案去年94件居苏州法院首位吴中区万亩青山筑牢森林防火屏障苏州市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做到“三个实现”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价格争议调解跑出纠纷化解新速度苏州市明天健康管理服务公司3万元爱心款捐残疾人吴中法院严惩违反限高令购票行为常熟法院巡回审判进社区纠纷化解“零距离”妇保志愿者凛冬送暖“护翼小天使”“缤纷的冬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6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2-25

全市首例:

吴中法院严惩违反限高令购票行为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然而,个别被限制高消费人员竟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机票、高铁票。为惩治这种行为,吴中法院充分调查摸排、主动沟通联动、严厉施以处罚,首次打击了一起找“黄牛”代购高铁票的违反限制消费令行为。

    2019年,李某因与他人发生借款合同纠纷,经吴中法院调解后,其未按调解协议支付欠款,立案执行后,法院责令其限期履行,但李某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也未报告财产,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同年底,李某经人介绍在微信上认识一名自称从事“票务”的人员,称有其他渠道可以帮其购买高铁票,李某便把车次和身份证号码告知“票务”,加价数百元由“票务”帮助订票,李某在取得高铁票后,至火车站谎称未带身份证而申领临时身份证明,并持高铁票和临时身份证明故意绕开电子闸口,通过人工通道检票进站。李某初次尝试得手后,此后又通过该名所谓“票务”以非法手段多次购买火车票、机票,规避法院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1年2月2日晚,李某在火车站被抓获。接到苏州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后,吴中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动,第一时间赶至火车站,将李某带至法院。经连夜调查发现,李某在明知自己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下,违反限制消费令,在2019年12月至2021年期间多次通过“黄牛”购买机票、高铁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限制消费令,吴中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罚款5万元。李某悔过认罚,现已将罚款全部缴清。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债务,李某已出具了付款承诺,承诺在3个月时间内分期履行完毕。

(王长栋 金刚)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