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李先生遇到了一桩烦心事,他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反映,过年前自己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汽车,开了10天不到,行驶过程中就出现了刹车失灵的现象,惊魂未定的李先生让4S店开回去检查,4S店告知其是制动系统问题,已经进行了免费修理和调试。李先生却认为制动系统出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他不想再开这辆让他“命悬一线”的车子,要求4S店给换一辆新车。
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向李先生了解了具体情况。李先生表示,他于1月25日提到新车,2月4日驾驶的时候就出现了刹车失灵的问题。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李先生的这个情况符合汽车三包规定的更换或者退货的情形。
分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汽车4S店,4S店也证实了李先生购买的车辆确实出现了制动系统问题,目前的技术手段也无法保证修理后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经过协商, 4S店免费为李先生更换了一台新车。 (朱硕洁 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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